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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死亡中介公司有连带 责任吗。

工伤赔偿 2022-11-21 14: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临时工死亡,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算工伤:在上班期间,在公司内因工死亡的;上班前后,因在公司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死亡的;或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而死亡的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负责。临时工因工死亡和因工残废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固定工的劳动保险待遇执行,所有劳动者均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 临时工伤亡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购买工伤保险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临时工伤亡属于第三人侵权造成的,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属于自身原因造成的,由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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