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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屋维修金交不交给开发商,要是给了开发商以后办房产证还要交吗

房产纠纷 2022-11-21 1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 办房产证要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最晚在房屋交付前交纳。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 处理开发商办不了房产证的方式是:双方可以先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沟通;协商不成,则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向法院进行诉讼,开发商则承担违约责任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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