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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请哺乳假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11-22 0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单位不批哺乳假,一般是不合法的。法律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 哺乳假申请书的写法在法律上是没有统一的格式固定,一般只要把相关情况写清楚就可以了。具体的范本如下:尊敬的公司领导及主管:我是公司的××部门××职位的××,已于xxxx年×月×日生育宝宝,并从×月×日至×月×日已休产假×个月。鉴于本人家居住地离公司较远,且宝宝尚小,中途回家哺乳不便。为了不耽误公司的各项工作的开展,现申请休哺乳假从×月×日—×月×日。恳请领导批准!申请人:某某XXXXX年X月X日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哺乳假为一年,可以享受每天两次
    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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