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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应该原告写还是被告自己写?

综合法律 2022-11-22 0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答辩状是可以自己写的。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
    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写作答辩状的目的是回答、反驳对方诉状的诉讼请求,以减免答辩人的责任。答辩状的写作目的与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写作目的是针锋相对的。
    所以,在书写答辩状时,要写明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基本信息、答辩理由和答辩请求、针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答复或反驳等。

  •   
    1、由原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起诉状,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



      
    2、由被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答辩状,对原告诉讼请求提出异议或者反诉的,讲明具体请求和理由。



      
    3、第三人陈述或者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二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



      
    4、原告或者被告对第三人的陈述进行答辩。



      
    5、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6、原告出示证据,被告进行质证;被告出示证据,原告进行质证。



      
    7、原、被告对第三人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第三人对原告或者被告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



      
    8、审判人员出示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进行质证。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发问,当事人可以互相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询问当事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顺序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 诉状既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委托律师写,但是律师作为专业人士,建议由律师来书写。不论由哪一方写诉状都是一样的具有法律效力,诉状的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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