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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转移需要付么手续

劳动纠纷 2022-11-22 1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保转移手续如下:
    1、应当先到医保所在地经办机构中止参保,如有欠费,应当及时补缴,开具参保凭证;
    2、再转入转入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法律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核实参保人在本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生成并出具参保(合)凭证;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保留其参保信息,以备核查。参保人遗失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予补办。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 社保转移需要下列手续:先与原单位解约,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然后由原单位及时为转移社保和档案,由原单位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再由现单位在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去其办理接入手续;最后在新参保地参保缴费就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 转移社保所需的手续如下:
    1、参保人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离职证明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社保;
    2、参保人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3、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的接续手续。法律依据:转移社保所需的手续如下:
    1、参保人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离职证明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社保;
    2、参保人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3、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的接续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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