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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户口,选择注销不常用的,但是不给注销,说有出生证明这边,常用的没有出生证明,所以不给消,让我去销常用的那个,但是我常用的那个大学结婚生子等等一辈子的轨迹都在那个上面,怎么办,能注销这个不常用的?

综合法律 2022-11-22 14: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双重户口的注销流程为:

    1、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2、出具其当事人的2个户口簿,并说明相关情况出具证明材料;

    3、户口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审核之后予以注销其中的一个户口。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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