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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法院才决三年后,沒拿到钱,还可以起诉吗

债务追讨 2022-11-22 2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法院受理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欠钱不还,如果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过了五年,一般不能起诉。因为对方会享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但如果对方未提出抗辩,仍然同意履行的,其同意履行的行为也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欠钱不还,过了五年还是可以起诉,但是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三年。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对方会享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
    但如果对方未提出抗辩,仍然同意履行的,其同意履行的行为也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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