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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房可以买卖吗

房屋买卖 2022-11-23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位集资房满5年取得完全产权的可以买卖。单位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5年内不得交易,交易时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的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 单位集资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想要买卖需要购买满5年,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或按照政府锁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后进行买卖。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 集资房想要进行买卖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刚开始获得单位集资房是不能上市自由交易的,该类型房屋针对的主体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作为一种经济适用房,需要在购买房屋五年后向政府交纳土地使用的差价取得完全产权,才能进行买卖。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
    第三十七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县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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