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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婚前男方全款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时候女方可以分到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4 0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写上女方的名字,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双方应该协商分割,所以如果男方愿意将房屋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就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加女方名字有效。如果婚前自己全款购买的房屋,加上了女方的名字,那房屋在结婚之后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加名字的时候双方可以约定份额,这样离婚的时候会方便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房子加女方名字,离婚可以分到。婚后房子加女方名字视为对女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对该房产的价值进行分割时,女方可以分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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