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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下来以后,是自己去鉴定吗

工伤索赔 2022-11-24 14: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认定后是一定要申请进行劳动能力的伤残鉴定的。如果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则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职工需要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但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去申请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 员工遭受工伤后进行工伤鉴定的方式为:应由所在单位或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然后携带诊断证明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进行鉴定,最后等待鉴定等级或结论公布即可。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鉴定一般都是直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供相关材料就可以了。另外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进行相关的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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