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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有什么前置程序吗

劳动仲裁 2022-11-25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程序是指当发生劳动争议时,不论我们是否准备提起劳动诉讼,都应该提起劳动仲裁。即使不能解决问题,我们也行使了申请仲裁的权利,对于仲裁机构决定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可以直接起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争议案件中仲裁前置程序指的是发生劳动争议时,一般需要先提起劳动仲裁才能去向法院起诉。即使不能解决问题,我们也行使了申请仲裁的权利,对于仲裁机构决定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则可以直接起诉。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案件中仲裁前置程序指的是发生劳动争议时,一般需要先提起劳动仲裁才能去向法院起诉。即使不能解决问题,我们也行使了申请仲裁的权利,对于仲裁机构决定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则可以直接起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仲裁程序是先由当事人去提出申请;然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的,再开庭,组织当事人进行陈述、辩论;最后进行调解或者依法作出仲裁裁决。如果不予受理的,则将不受理的书面决定送达给申请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
    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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