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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一个月的工资。多少?

讨薪 2022-11-25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病假工资应按下列标准来支付: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单位可以依法在该标准范围之内确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病假工资的数额。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根据相关规定,病假扣多少工资一般由单位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定自行决定,但是病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的80%。所以病假所扣工资数额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一个月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计算系数×一个月。单位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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