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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有房产证是否可以过户手续

房屋产权 2022-11-26 1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中无房产证不可以过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人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领证进行产权变更过户。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民法典中有房产证可以过户。当事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合同、房产证至房产交易中心审核,房产局给予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核税缴税,领取过户单。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民法典中房产过户手续应当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缴纳有关税费,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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