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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双方以离婚了,男方以静身出户,孩子和房子都给女方了,现在女方养不起孩子了,房子和孩子都给男方了,房子能要回来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7 13: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一定条件下离婚能要回孩子的房子。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或夫妻一方有欺诈、胁迫等行为的,行为人有权请求重新分割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后,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把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赠送给孩子。把房产归于孩子的风险就是未成年人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其成年之前无法对房屋进行处分和管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离婚房子赠与孩子的,在通常情况下不可以要回。离婚财产诉讼中,人民法院一般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双方离婚财产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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