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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医疗保险卡里的钱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2-11-27 1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职后医疗保险里的钱不能取出来,以下情形除外:持卡人死亡,可以由其监护人或直系亲属提供相关死亡证明材料提取;办理医疗保险的跨区域转移;持卡人有移民需要,可以申请进行医保卡提取手续的办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职工辞职后如果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的,可以携带该医保卡自行缴纳医疗保险的费用或者暂停缴费;如果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的,则可以由原单位转移社保,由新单位办理社保的续接手续,并为劳动者代缴医保等社保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医疗保险在离职后,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劳动者还能报销;若是已经停缴的,不可以继续使用医疗卡。劳动者可以以灵活就业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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