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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那个工地上,干活的,农民工,没跟公司签合同。已经五个月了,我活干完了。我可以要双倍工资吗?

合同纠纷 2019-01-20 12: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 审贷已经通过表明双方就贷款事宜基本达成一致,因为没有签订合同合同还没有最终成立和生效。
    因为合同没有生效,取消交易不构成违约,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
    同成立。
  • 是和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还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这个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一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有利的。
    一、不要去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单位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使用劳动派遣是对用人单位极大的有利,而且劳动者极大的不利。
    第一,是为了规避新劳动法中对于干满十年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很多用工单位,解除了员工的合同,然后要求这些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约,最后在由劳务派遣公司将这些员工派遣到原用工单位工作。
    用工单位摇身一变成了和这些员工没有劳动关系的一方。
    第二,是出于经济利益。增加正式员工就意味着正式员工的工资总额就要有更多人来分摊。最好的办法就是使用劳务派遣,因为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不算企业的正式员工,而且人工费用在财务上可以列入“代办费”“工程费”等其他各种名目里,根本不会占用正式员工的工资总额。
    第三,就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因为用工单位如果使用了劳务派遣,那么其雇主身份是很模糊的,只要身份一模糊,责任就模糊。如果出现事故或者是纠纷,就可以和劳务派遣公司两边相互推诿。
    (现在你明白为什么只要哪一出什么事就是“临时工”出来顶罪了吧,这真不是骗人的,而是劳务派遣的问题。)
    第四,是利于管理。因为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员工没有劳动合关系,随时可以将派遣员工退回。
    派遣员工由于随时面临失业的压力,自然工作努力。
  • 双倍工资中,一倍的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所得,另一倍的工资实际是惩罚性赔偿金,是因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承担的法定责任的体现,不属于劳动报酬,不应计入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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