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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收押金超三个月正常吗?

房屋租赁 2022-11-28 1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时要缴纳3个月押金是合法的,租赁双方一般按照“押一付一”或“押一付三”的方式约定押金,即在租房时交纳一至三个月的房租后再交纳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租房押金的收取方式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应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公租房押金一般是不超过两个月的租金。押金是由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以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数额协商约定即可。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押金应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租房时要缴纳3个月押金是合法的,只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即可。租房交押金应当注意的有为避免纠纷,押金条款应详细;房屋设施无毁损的话,押金应该全额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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