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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居间协议房东不卖要怎样办

房屋租赁 2022-11-28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了居间协议房东不卖的买主可以要求房东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买卖义务,或起诉至法院要求房东及时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期限届满后房东仍未履行的买主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由房东无条件退还所有购房款项,一并承担违约赔偿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签订居间协议后卖房人不卖了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卖方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协议中无约定的,则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卖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签了居间协议房东不卖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居间协议是指房屋出卖人和房屋买受人通过中介来获取房屋信息或购房信息,如果房东签了居间协议后又不卖房的,是要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的,造成损失的,需要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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