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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离婚,怀孕的时候已经与前夫办理了生育证明。离婚后与现在丈夫结婚,那出生证明爸爸名字可否写现任丈夫?

离婚 2018-12-31 1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生证明选哟提交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四)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结婚登记
    一、办理条件和对象
    1、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有一人户口在本区。
    2、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完全自愿,亲自到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不许他人代替。
    3、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同时必须遵守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4、身体健康,不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和暂缓结婚疾病。
    二、申报资料
    1、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由户口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2、当事人个人档案所在地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姓名、出生年月必须和身份证、户口簿一致);
    3、婚检报告(指定市妇幼医院);
    4、离过婚的,还须带离婚证件(原件);
    5、丧偶的,由另一方到死亡派出所开具丧偶证明(必须写明姓名,男或女的死亡日期并盖章)。 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须知 夫妻双方一起到区登记机关办理,并递交下列资料:
    1、曾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查档案出具证明:
    2、双方遗失《结婚证》原因的书面证明,并由单位证实盖章:
    3、有效身份证件:
    4、2寸双人合影2张或单人l寸照各2张。
  • 你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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