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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公司刚刚说产假没有工资,只会把生育险发给我,保险可以给我买,但是自己那部分要自己给,合法吗

社会保险 2022-11-30 0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没有给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公司支付;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公司不需要支付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了生育保险,劳动者在生育期间依法享受生育津贴,标准和工资一样。如果用人单位没购买的,需要用人单位自行按职工在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来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女职工产假期间,如果公司为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公司可以不发工资,职工或者公司可以依法从生育保险基金中领取生育津贴,相当于工资;如果公司未为职工投保的,则职工可以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协商等方式来索要产假工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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