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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与一个有房产证但由于政府原因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老年人房主签订购房合同,将来过户有可能会遇到哪些麻烦,如何规避?您好,我要买二手房,准备签合同,有一些困感如下:这二手房是矿山家属院的老房子,由于这批房子是矿山公司盖的,当时土地使用情况没有入市微机系统,所以虽是百分百个人产权,有房产证,但现在却无法过户,什么时候能过户只能看市房管局与矿山公司啥时候能协调好。问题是这房主是老年人,我若跟他们签了合同,困感一:如果还没到能过户时,这老年人亡故了,他三个儿子若反悔了,我能得到什么结果,房子会被他们要回吗?问题二:能过户时,若这老年人无行为能力或亡故了,他的孩子对这房产若产生纠纷,那么我现在在合同中怎样写才能让我的风险降到最低?现在问题的关键是有关这批房子所有的房产交易都暂停着的,包括父母的房过户到孩子户名也不能进行。

房产纠纷 2019-01-08 14: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的产权从概念上讲是没有大小之分的。依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房地产权证书的式样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由于房产证产生的房地产纠纷向法院起诉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要件,即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房屋就归其所有。
    但是,如果双方已经订立了买卖房屋的合同,合同的另一方就有权要求对方配合履行房屋过户手续。
    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 物权法 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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