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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能卖买吗?没有房产证

房屋买卖 2022-12-01 1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安置房买卖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受法律保护。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满5年且取得产权证后可以自由买卖。安置房买卖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债权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不可以买卖没有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房产证是对该拆迁安置房拥有所有权的证明,买卖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安置房取得了房产证以后就可以上市交易。否则不能上市交易。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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