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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以租代购了一辆新车,交了2.8万,1.3万说的是押金,1.5万是购车预留款,以租代购第一次听到要交预留款的,当时也没注意,合同里面写的是新车,今天晚上提车,可是到家里一看里程表达到300多公里,合同里写着,如果退出押金不还,还要交违约金,可以现在是他们违约了,300多公里的车子应该不算新车了吧,我可以全款把钱拿回来嘛我以租代购了一辆新车,如果退出押金不还,还要交违约金,可以现在是他们违约了,我可以全款把钱拿回来嘛

债权债务 2019-01-24 10: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的,可以根据违约金条款执行。 如果觉得违约金过高过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整。 具体做法,可以按照非违约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参照,一般可以不超过非违约方损失的120—130%为过高与否的调整标准;以低于损失额80%作为是否过低的认定标准。
    当然,还应结合具体案件进行确定,寻求替代交易的难易程度,是否故意违约等。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的,只能以因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为标准要求对方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
  • 购车合同一方违约的,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即可。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按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1、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对方没有按合同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2、具体的赔偿情况,要根据你的合同约定来定。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
    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 如果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则应该按照相关法规条例的具体规定处理;如果有关条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的,则应该按照《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该赔偿金的数额,可按照签订合同时有效的有关条例的规定执行,有关条例对违约金比例未作规定,而违约又未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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