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被公司已经营不善辞退,后续需补偿一个月工资但只补偿基本工资,我们工资构成是需要考核加基本工资,请问合法吗?

无故辞退 2022-12-02 1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一般不是按基本工资来算的,而是按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算的。员工在用人单位每工作一年,单位就需要补偿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赔偿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包括工时工资或单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在公司被劝退有工资,工资是员工应得的劳动报酬,即使被劝退也应当发放工资。但是是否有补偿则要看被劝退的原因,因员工的过错导致被辞退的,那么企业无需赔偿。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