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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宁波购买了一个新空调,到舟山,空调是坏的,多次联系售后未果,打12315电话又不受理,请问我应该如何解决?

消费者维权 2022-12-02 1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商投诉电话12315管用。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 拨通12315电话,如需投诉或举报,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回答问题,如实说出投诉的事实、理由及投诉请求,并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电话。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 消费者所拨打的12315热线的受案范围包括:消费者发现其购买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可以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此时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并向销售者或生产者索赔,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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