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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吵架后,他出去工作了,已经三个月没有任何联系,我现在想结束这段婚姻,如果起诉,怎么收集感情破裂证据?

起诉离婚 2022-12-02 1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丈夫已没有感情,想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由双方携带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起诉离婚,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的证据收集:法律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因此起诉离婚的人可以尽量收集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证据。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是当事人的权利,即使没有直接证据,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收到起诉人的起诉后,会对案件进行初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进行调解或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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