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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纠纷怎么处理

土地纠纷 2022-12-03 0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遇到宅基地转让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1、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2、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只有使用权由农民个人享有,农民买卖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随着转移,此时,宅基地的转让是有效的,只是农民转让、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不能再另外申请宅基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 宅基地纠纷的处理为:
    1、协商,因农村宅基地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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