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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是父亲和妻子的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3 08: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产权在子女一方名下的,并且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那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如果在子女结婚之后房产证上加上配偶名字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商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婚后房屋产权在自己子女名下,房子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一方所有,因为这房子应视为是父母对夫妻一方的赠与,所以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婚前出资购房,婚后双方子女都有产权的,则房产是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前购房离婚怎样分割:如果是婚前自己父母全部出资购买的房屋,并且是登记在自己的名字下面,可以视为父母对于自己的单独赠与,房屋是自己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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