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二手房 交了定金 签了合同 然后发现有问题 房东不动产证权利性质写的 出让 其他 合同上写的房屋性质是商品房 我拿了我哥哥姐姐的不动产证上的权利性质都是标的 出让 市场化商品房 请问这个有问题吗买二手房 交了定金 签了合同 合同上写的房屋性质是商品房 市场化商品房 请问这个有问题吗

房产纠纷 2019-02-16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登记范围如下:  
    1、住宅房产。住宅是人们居住的房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不动产登记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  
    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  
    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等都应该登记的。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
  • 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补充:
    房屋赠与协议效力: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
    因此,受赠人虽然约定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是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在办理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产权才会发生转移。
    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此时受赠人并不能请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房产赠与协议经过公证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由于房产赠与只有依法办理了登记才能转移房屋产权,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

  • 一、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临沧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