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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去世了,房产证是爷爷名字,土地许可证是奶奶名字,他有一儿两女,现在想立遗嘱把爷爷的份立遗嘱给孙子,需要女儿签字放弃吗

立遗嘱 2022-12-04 02: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人对继承遗产有如下应有权利:
    1、接受、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放弃继承的,应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2、请求按照遗嘱分割遗产的权利;
    3、遗嘱人对继承遗产的其他应有权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遗嘱人对继承遗产有如下应有权力:
    1、接受继承遗产的权利;
    2、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
    3、请求按照遗嘱分割遗产的权利;
    4、遗嘱人对继承遗产的其他应有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可以给女儿。我国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放弃部分的遗产将按照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进行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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