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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三方协议,这边20天工培训期没工资,但是照常上班,没签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走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5 0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正常的情况,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跟签订劳动而合同的是一样的,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30天之后就可以走了,劳动者可以主张没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入职后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可以直接走人,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的提前三日。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当事人给个人打工但没有签劳动合同的,一般不可以随时走,除非双方是非全日制用工。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可能要向劳动者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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