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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餐厅干活,底薪是4000,做了7天不想干了想辞职,没签合同,人事只给我50块一天,人事说他们之前培训过关于离职的事情,没做满六个月的,提出辞职就按照50块一天算工资,我没培训,面试时人事也没跟我讲过这件事种事情,那我能拿到我应得的工资拿到

讨薪 2022-12-05 0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辞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因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提出辞职的,没有按照公司规定完成公司工时,公司是可以扣除相应的工资。劳动者认为公司扣除工资金额过多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者在上班半个月后辞职,即使没签合同也是有工资的。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一次性付清其工资,工资按照劳动者的实际上班天数和双方约定的报酬标准来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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