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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房屋买卖 2022-12-06 0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件: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卖方必须要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买卖双方均具有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就订立买卖合同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均在合同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或者一方已经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予以接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件如下:
    1、买卖双方当事人具有买卖房屋的合意;
    2、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当事人已经协商确定;
    3、双方签订了合同,均已签字或者盖章。《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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