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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放弃继承女儿(已故)的房屋继承权,如何公证,其费用是多少?

继承 2019-02-07 12: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的手续  
    一、需提交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原产权人无亡证明(原件、复印件)  
    (3)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件)  
    (4)登记机构认可的房产测绘资料(原件、复印件)  
    (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6)其他房屋交易登记资料  
    (7)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8)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二、办证程序:  受理登记申请→权属审核→公告(必要时)→核准登记→缮证→收费、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归档  
    三、办事时限:  上述证件齐全,五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房屋产权登记费按房产评定总价的1‰收取,房产分割费按县值的
    0.5‰收取  
    五、领证须知:  领证时,由房屋所有权人凭身份证,本所开具的收件收据领取,委托其他人领取时尚需出具由所有权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房产继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为: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知识延伸阅:房屋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 儿子和女儿都有法定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9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不管农村有何村规村约或有不成文的风俗习惯,均不能排除法律的适用,公民的遗产继承应依照我国法律进行。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房屋遗产继承的处理方法,首先要确定继承人。要先看有没有遗嘱,有没有指定特定的继承人。如果有指定特定的继承人,那么指定的的继承人就为立遗嘱人所有用的房屋的继承人。如果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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