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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病假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7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规定病假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 劳动法中的病假规定有: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2、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劳动法病假待遇: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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