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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普通百姓,行政诉讼胜诉了,为维护我的权利,要xx赔偿的同时,还要追究办案xx的责任,不可以吗?

劳动仲裁 2022-12-07 16: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为:原告是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起诉状,并载明了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以及受诉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行政诉讼应这样追责: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原告请求一并解决行政赔偿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就赔偿事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一并判决。此外,人民法院也可以告知其就赔偿事项另行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可能给原告造成损失,经释明,原告请求一并解决行政赔偿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就赔偿事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一并判决。
    人民法院也可以告知其就赔偿事项另行提起诉讼。
  •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的合法权益被具体行政行为所侵害;被告是明确的;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并且在法院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之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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