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租客,原本房子签的房屋合同是一年,我只住了三个月我想搬走,应为之前签合同的时候口头上说过如果想要搬走的话提前一个月跟房东说,现在我打算搬走了房东却要扣我押金(我已经以前说过了),我该怎么办呢?

房屋租赁 2022-12-07 2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两人合租一套房子一人搬走,押金的退还需要根据租赁合同确定;租赁合同未确定押金条款,也可与房东协商确定押金是否退还;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 房屋租赁押金不予退还,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房子被房客转租房东一般不可以随意扣押金,但可以与房客解除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客转租可扣除相应押金的,房东可以在合理范围内予以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