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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对象在2013年因工去世,办理了工伤,在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中,(二)工亡职工配偶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针对这一条我有个问题: 在2013年我对象去世时,我是38岁,等我到55岁时能领供养亲属抚恤金吗?

工伤索赔 2022-12-08 08: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情形:




    1、劳动者因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死亡的劳动者配偶以及父母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




    3、死亡的劳动者子女未满18周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可以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情形:死亡职工的亲属是依靠该职工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并且本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该职工的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或者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等。
    法律依据: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 以下几种情形可以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1、劳动者因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死亡的劳动者配偶以及父母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




    3、死亡的劳动者子女未满18周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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