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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讨薪 2022-12-08 10: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东莞职工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1720元/月;而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为
    16.4元/小时。用人单位如果招用劳动者,所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 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16.4元/小时。

    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一、广东省一类地区(广州、深圳)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20.3元/小时。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

    二、广东省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16.4元/小时。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

    三、广东省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15.3元/小时。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月。

    四、广东省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10元/月。
  • 最低工资标准由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确定。东莞市最低月工资1720元,最低小时工资为
    16、4元。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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