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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x律师,咨询一下我在入职时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了离职后也不能从事相关工作,离职时公司没有通知我启动竞业限制协议,离职三个月了公司没有支付我补偿金,我还需要去法院提交解决竞业限制协议的申请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8 15: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职了能签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可以在离职时,与劳动者协商约定其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职等事项,并且可以约定不超过两年的竞业限制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竞业限制协议公司可以和劳动者约定解除,也可以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后要求解除。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十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竞业限制协议中未约定补偿金,但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该竞业限制协议仍然有效,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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