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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49岁,湖北,八级伤残鉴定,应赔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多少?

工伤索赔 2022-12-08 1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五级至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14个月的本人工资,12个月的本人工资,10个月的本人工资,8个月的本人工资,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以及其他待遇规定,因为各省市规定不尽相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五级至十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14个月的本人工资,12个月的本人工资,10个月的本人工资,8个月的本人工资,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以及其他待遇规定,因为各省市规定不尽相同。法律依据:五级至十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14个月的本人工资,12个月的本人工资,10个月的本人工资,8个月的本人工资,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以及其他待遇规定,因为各省市规定不尽相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一、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上第二款规定的2金,实践中基本与第一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相当,就是说2金加起来2倍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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