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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离婚之后房子过户给女方,现在要把房子再次过户给男方需要缴税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10 1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后房屋过户给另一方,需要交税,包括房产过户契税、房产过户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每一种税都有专门的税率和计算方法,一般是根据房屋的面积等进行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 夫妻离婚时,房产过户需要交下列税:房产过户契税、房产过户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这些税都是按照国家专门制定的法律进行征收,有专门的税率和计算方法,会根据房屋的面积等进行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第五条契税应纳税额,依照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税率和第四条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 离婚时,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应当依法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时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国家统一登记制度》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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