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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和逮捕有什么区别

其他 2022-12-10 16: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羁押与逮捕、拘留的区别:羁押是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只能由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则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决定。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 逮捕和羁押的区别如下:羁押包括被刑事拘留而送看守所羁押和被逮捕送看守所羁押,羁押是逮捕行为的后果。而逮捕则只有被逮捕送看守所羁押。逮捕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 羁押和逮捕的区别是:逮捕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而羁押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羁押对象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逮捕的对象是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
    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第一百四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转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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