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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个人所得税显示十二月有两个公司给我发工资,事实上我只收到一份工资,另一份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情况?

讨薪 2022-12-11 0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进行起诉拿回
  • 在企业单位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因政策原因、或因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发放工资而采取集中补发工资的情形。  补发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话,目前的普遍做法是允许还原至所属月份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当然,补发工资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具体情况,应予结合当地税收相关文件规定予以核实为妥。
  • 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所得、中奖等偶然所得是由发放收入的单位来代扣代缴;个人在税务机关有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按月办理纳税申报,年终3个月内汇算清缴,只要包括承包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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