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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答辩书用人单位该如何写

劳动仲裁 2022-12-11 08: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文书格式网上都有,主要要附上关键信息,首先要明确双方是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或者虽然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提供一些考勤等用工证明),以及双薪薪资支付情况,变成清晰的证据清单
  • 劳动仲裁的答辩书应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答辩的具体理由和根据;答辩人所依法收集的证据;答辩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以及答辩的日期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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