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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交房时业主应该注意什么

开发商违约 2022-12-11 1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交房时要注意下列问题:
    1、房屋的结构和质量问题;
    2、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的区别;
    3、房屋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是否完善;
    4、物业费的数额和支付时间。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开发商交房时业主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业主还没有验收房屋的时候,不要办理入住手续;业主要查验竣工验收备案表及房屋实测面积,业主要和开发商约定好房屋质量不达标的相关责任;还要约定好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责任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开发商交房时业主应该注意的是:注意查验房屋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竣工验收备案表,注意核实面积实测表,注意了解房屋实际面积并与合同进行核实,注意索要管线分布竣工图等。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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