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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的服装店合同到期关门,安排去其它门店但是太远不想去,可以申请拿到失业保险金吗?

社会保险 2022-12-11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由公司提出的,也符合其他法定的条件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可享受其他待遇。其他条件则包括失业前本人与公司缴费满一年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第四项规定、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个人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未续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合同到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领取失业金:
    1、用人单位未提出续订合同,如果用人单位续订而劳动者不续订,则不能领取失业金;
    2、所在单位和本人缴纳了一年的失业保险;
    3、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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