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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失业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若去深圳上班交保险,还能继续领东莞的失业金吗

社会保险 2022-12-12 0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需要缴纳社保。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他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的部分,当劳动者失业时,社保账户会暂时冻结,直到找到新的用人单位才开始续交并累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就业后再失业未领完的失业金可续领。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广东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所在单位和个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自己主动辞职不算;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广东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从2018年5月1日起,全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失业保险金标准从80%调高至90%后,全省一类地区(广州)达到1705元/月,
    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2号),通知要求:“从2018年5月1起,全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有效期5年。
    期满后如继续执行,另行发文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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