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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房子买了三个多月房价掉了几十万,可以退房吗?

房屋买卖 2022-12-12 1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购房者在以下情况下可以退房: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进行退房;
    4、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承租人既不支付租金,又不腾退房屋的,出租人不仅可以承租人支付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还可以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
  • 购买商品房在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退房:
    1、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2、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在合同签订后将房屋抵押或者出卖给第三人,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
    3、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4、法律规定的其它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 付了定金房子跌价了可以要求退房,但应视为购房者单方毁约,定金不予退还。购房者按约履行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退还;购房者单方毁约的,无权请求退还购房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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