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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答辩状答辩人:XXXXXXXXXX被答辩人:XXXXXXXXX答辩人针对被答辩人起诉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特提出以下答辩意见:一、1.被答辩人诉请的各项费用,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12.2万)及商业险范围内先行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据此规定,原告诉请的医疗费、残疾补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损失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12.2万元)内予以赔偿。2.对被答辩人诉请的伤残鉴定费用,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的规定,伤残鉴定费的赔偿标准就是伤残鉴定机构收取的费用,鉴定机构是合法的专业鉴定机构.原告为了确定伤残程度进行鉴定,所支付的鉴定费2400元是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依法应由被告保险公司承担.二、对被答辩人诉请的具体赔偿清单中的精神损害赔偿.1.对精神抚慰金的异议.被答辩人诉请的3000精神损害赔偿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10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应根据多种因素确定,如,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等”。且答辩人在事故发生后积极联系医院和交通部门、救助被答辩人并在责任认定之前就主动垫付了医疗费用(垫付医药费和诊断费为22000元,有发票为证),答辩人已经履行了一个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在法律上和道义上都尽了全力。三.对被答辩人诉请的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1.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由败诉方承担律师代理费的规定,法律规定由败诉方承担的是诉讼费用.综上所述,被答辩人诉请的各项合理费用,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金、因无法律依据及超出法定部分的应依法予以驳回。此致温岭市人民法院答辩人:XXXX2014-8-10

损害赔偿 2019-01-02 01: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有关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这样的,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现《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 1、误工费用主要看你的收入情况,提供完税证明也是为了证明你的收入情况,一般情况下,误工损失主要以受伤前的收入来证明你的收入状况,所以,虽然你之后未工作,但是依然不影响你的误工费用计算。(前提是你不要说呢离职了)
    2、收入证明能和3月份、4月份个税证明结合来用,因为5月份未达个税起点,所以没有完税证明,是完全合理的。保险公司应该支持,你就不用再去开完税证明了,你没有交税,税务上是不会给你证明收入情况的。
    3、后续治疗费用可以再实际发生后另行要求,但是,有证据证明具体金额的,可以一次性处理。一般情况可以请医疗机构出具后续治疗费用证明,如果再有效力一点可以再当地司法鉴定中心提出司法鉴定,鉴定后续治疗费用。如果有鉴定书,不管是保险公司还是对方司机,都应该赔偿。
    4、个人的人身伤害保险只针对个人发生意外事故,有具体责任人的,保险公司对医疗费用不赔尝。保险始终是补偿原则,除死亡伤残外(死了残了就买多少份赔多少份),医疗费用都只赔偿一份,不会重复赔偿的。伤残方面,意外险的评残和交通事故评残完全不同,如果你能构成意外险的评残标准,保险公司就应该赔偿。 注:你的意外险条款上应该附注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评残标准,如果交通事故十级的话,一般不够,意外险是从七级开始计算的,且标准要严格得多。
  • 根据新的交强险条例规定,被保险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被保险以外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限额范围内负责赔偿。  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即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无责任10000元。  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即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1000元。  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即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无责任100元。  交强险赔偿垫付与追偿  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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